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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场监管局制定四项行政许可裁量基准


(通讯员 陈杭)为健全完善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近期,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制定《公司登记(备案)裁量权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裁量权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裁量权规范》等四项行政许可裁量基准,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精准指引。

此次制定的四项行政许可裁量基准,涵盖市场主体准入和食品、医疗器械等重点民生领域。每项基准均围绕许可依据、许可机关、许可类型、核准时限、提交材料规范、申请书式样、办理流程图共七个核心维度进行细化阐释。一方面,为审批人员提供“看得见、用得上”的实操指引,推动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让企业和群众提前知晓“需提交什么材料、多长时间能办结、具体流程怎么走”,有效解决“办事不知标准、审批不懂要求”的问题。

下一步,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将以四项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落地实施为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宣传解读与培训指导,切实以规范的行政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以高效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