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 工作专项行动
(通讯员 向泉昱 胡萍)为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落实国家、省局、州局工作部署,有效排查整治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自4月15日起,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工作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是否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是否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是否建立购进验收记录,药品是否按规定储存、是否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是否落实疫苗信息化追溯要求等。
截至目前,已检查零售药店49家次,医疗机构61家次,接种点3家次,发现问题并整改18个。
下一步,鹤峰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行动,并向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宣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从业自律意识,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