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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通讯员 向泉昱)为切实有效规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鹤峰县市场监管局自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工作覆盖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一是宣传引导与自查自纠。向药品零售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挂证”行为的严重后果。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对执业药师的资质和实际在岗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执业药师真正在岗履职,主动上报并纠正“挂证”行为及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等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执业药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二是全面覆盖与重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取核对处方等方式,重点核查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实际执业地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个单位“挂证”嫌疑。

三是严厉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87家药店,发现涉嫌“挂证”或履职不到位问题3起,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药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下一步,鹤峰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监管继续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有效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着力提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保障公众安全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