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把法治建设纳入州局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2.定期听取汇报,推动工作落实。2022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法制机构工作汇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与法治建设有关的工作。通过听取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汇报,深入了解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重要考核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效应,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
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四张清单”(免罚清单、不予强制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继续推进省州两级“清单”的实施。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适用省州两级《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案件共853起。
2、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放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深入开展“四大安全”系列专项行动,严守“四大”安全底线。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守查保”为主线,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农村集体聚餐、临期食品及回收食品、小作坊及小餐饮等12个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覆盖检查发现风险隐患68896个,处置完成68894个,处置完成率99.997%。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州系统药品监管内外联动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药品执法、不良反应监测、行刑衔接、工作会商等方面均建立了高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全州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均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辖区内监测机构单位上报率100%。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2022年,全州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10人次,检查890家企业,发现464个隐患,已整改400个,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1个,下达183份监察指令,立案43起。确保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四是开展各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环保相关产品、成品油、商品煤、儿童服装、燃气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州本级全年共抽检16类350批次产品。
3、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为确保对市场主体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了《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明确抽查目标、措施、任务及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工作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聘请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的法律研究、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委托代理参与涉及我局业务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其他非诉讼业务,同时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法律顾问提供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服务8次,行政诉讼法律服务3次,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服务4次,合法性审查法律服务4次,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服务13次。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管理制度》,遵循权责一致、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及时清理的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公开、备案、清理和法律责任,并严格执行。
3、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州直各单位2021年底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存量清理,对州、县两级政府2022年以来新出台政策措施进行增量审查,确保各种规定和做法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截至目前,全州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161份,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93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厘清权责清单,明确市场监管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依规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职权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和职能变化及时实施动态调整、公布,做到权责清单实时化、公开化。经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共计1254项。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督促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定,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州局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公告,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决定向社会公示。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的规定,共对恩施市局2起食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条,2起案件均按照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提交讨论。对州局本级办理的17起案件进行案件审查和法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3条,其中1起按照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提交讨论。
3、加强执法资格审核管理和规范着装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对“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的信息进行了更新维护,对新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办理了执法证编号工作,并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目前全局共有执法人员111人。为规范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着装,树立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湖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
4、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存量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平稳过渡。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法委发〔2022〕5 号)、中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8月31日起,各级人民政府集中受理行政复议职责,州直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截至8月,转结及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3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罚案件9件,投诉举报2件,其他行政行为2件。今年有行政应诉案件3件,撤回起诉2件,1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为确保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和顺利开展,我局对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准备和研判,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及时与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沟通对接,确保应诉工作的公平公正,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抽调各县市局业务骨干各2名组成评查小组对上报案卷进行交叉评查、州局法规科复核的方式,随机抽取各县市局的行政处罚案卷50卷,内容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或特种设备类、广告、价格或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等多种类型。对评查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并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各县市局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开展此次案卷评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补足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夯实了执法基本功。
2、召开“以案释法”培训会。为规范执法行为,深刻汲取咸丰县局执法工作的负面教训,确保全面落实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任务,我局组织召开了全系统“以案释法”暨规范执法工作视频会,邀请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进行“以案释法”培训。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市局一把手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3、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方面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2022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9件(主办3件、会办16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办理时限内提前全部办结,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已严格按各时间节点上传州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主办件同时征询代表意见,办结和满意率均100%,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充分利用恩施州“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管理、录入工作,保证案件录入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使我局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全面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方式和内容。健全集体学法制度,利用专家讲座、实地示范、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讲学促学。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主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其贯彻到服务大局、监管执法的各个方面。
3、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媒介,组织法制培训。深入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并邀请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进行“以案释法”培训。通过“市场监管业务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活动,以科室业务工作为支点,以讲促学,以学促行。
4、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的考试。全年参学率100%、考试率100%、合格率100%,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广泛的法治宣传、培训,着力提升公众的法治素养,培育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够、经验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自由裁量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可操作性不强。随着“放管服”商事登记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些市场监督法律法规的修改,原来的裁量细则不能适应新的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不够创新,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素质不高,不配合执法不依靠法律途径维权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普法活动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与不懈努力。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力争在法治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综合化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解决行政执法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检查,加强对基层法制工作和执法办案的指导力度,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监督检查,促进“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完善部门联动、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
(五)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不断创新载体,加强互联网+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知晓度。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