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拓展执法监督渠道,根据《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服务型监管执法的九条措施(试行)》要求,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全州范围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社会人士中选聘。本次拟选聘人员共5名。
二、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品德高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
(五)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六)在本州连续居住满三年以上,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七)无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州市场监管局的组织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等进行调研,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现全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时,及时进行劝阻并向州局反映;
(三)参与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调研活动;
(五)参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
(六)办理州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仅在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得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聘请三种方式确定选聘人员。
(二)报名方式。下载《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可通过现场提交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电子邮箱:623025949@qq.com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8号311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
(三)资格审查。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发放聘书。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人员,由州市场监管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3年。届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定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予以解聘。聘期内州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黄慧 联系电话:0718-8223470
附件:附件: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x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