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2025年恩施农业“三品一标”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州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安排,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种农业“三品一标”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恩施州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8月31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恩施州范围内以取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及地理标志使用人的经营主体等企业为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本次抽取比例为:A类8个。

四、抽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五、抽查内容

1.州农业农村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农业“三品一标”监督抽检。

2.州市监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商标使用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六、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参与部门: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落实,工作中坚持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两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由3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州农业农村局抽1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抽2人,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须出示执法证件、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参与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参与检查人员要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两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两单位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