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州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确保对市场主体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精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成员单位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自身行业监管实际,梳理制定了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经呈请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实施好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站位强部署。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政府近年来紧紧拿在手上高强度、高频率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深处形成坚强共识,增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各自职能,落实专班、明确专人,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好年度抽查计划,做到从严要求、从快推进。
二是规范实施强质量。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年度抽查计划,按照规范的抽查程序,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扎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标要求,从严推进,保障质量。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此外,抽查工作要按月均衡实施,坚决杜绝集中到第四季度突击式抽查,整个抽查计划原则上于11月20日以前全部结束。
三是紧密协作强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尤其是每项联合抽查计划的发起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制定抽查方案等相关牵头工作,其他部门要主动做好配合对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州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对不按要求报送资料、到期完不成抽查任务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同时,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是差异抽查强精准。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按照信用类别实行差异化抽查监管,做到抽查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级分类相结合。各单位要按照日常监管情况对各自监管的抽查对象实施信用等级分类,对守信抽查对象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失信抽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严重失信抽查对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是畅通信息强沟通。州直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州级牵头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交流和反馈情况,尤其是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后要及时告知牵头部门。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州直各成员单位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州市场监管局;要于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抽查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唐亚茜,电话:8246433、18371849543。
附件:
2021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docx
恩施州“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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