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州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恩施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单位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年度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
联系人:冉瑞菁,联系电话:8223141,邮箱:646977748@qq.com。
2024年6月27日
恩施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根据《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基本原则和《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工作实施方案》(鄂市监注〔2024〕11号)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性带动作用,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突出诉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提升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县域经济、增加就业创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重要作用,助推我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充分发挥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和成员单位作用,细化分型分类标准、梳理精准帮扶政策、开展梯次帮扶培育,依托全省个体工商户分型数据库、分类名录库,推动分型分类结果有效运用,实现精准画像、精准帮扶、精准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
(一)分型。按照全省统一分型标准,以部门数据归集自动划型为主、人工实地核查补充的方式,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分别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我州不再单独制定分型标准。
(二)分类。由州市场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在分型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加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拔和培育力度,建立个体工商户分类入库标准和“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申报推荐机制,认定一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并逐步扩大参与面,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分型判定打标。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规范(试行)》具体要求,按照“先分型、后分类”的原则,将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全量个体工商户,在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管理系统进行打标,为后续精准开展分型分类工作筑牢基础。在每年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7月1日),集中进行一次分型判定,将分型结果在“个体工商户名录(湖北)”中进行标注,并将数据汇总至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为确保分型结果准确性,每年第三季度启动分型结果复核,按照个体工商户反馈、基层工作人员复核结果,于9月30日重新进行一次系统自动分型判定和数据归集。
(二)组织分类申报认定。基于集中分型判定结果,按照“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恩施州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附件1)确定的程序和方式,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定期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推荐、认定和入库工作。分类申报认定工作自每年7月底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结束后启动,10月底前完成申报、推荐,11月底前完成认定、公示等程序,并统一完成数据归集入库。
(三)梳理汇总帮扶政策。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优势,各成员单位梳理现有法规和政策体系,按照个体工商户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金融财税、教育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精准化扶持政策,汇总形成对应的精准帮扶政策库(附件2)。
(四)党建引领发展质量。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小个专”党委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提信心。充分发挥“小个专”党组织作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中主动作为。将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中党员经营户和先锋示范岗比例,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路径。
(五)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持续宣传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整合各类资源,提供政策宣传、技能培训、银商对接等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依托湖北省个体工商户“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数据库与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服务,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榜单和店铺标识,提供流量支持,提高品牌认知度。拓展个体工商户综合服务平台店铺选址、物流配送、金融赋能、政务服务等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大帮扶工作惠及面。
(六)加强沟通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或专题研讨会,听取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健全督办和反馈机制,推动诉求问题有效解决。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反馈基层真实情况。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分析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吸纳就业情况和活跃度等多维度分析,加强对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群体基本特征、经营方式、人员结构、社会贡献、利益诉求等问题的基础性研究,提高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科学制定完善分型分类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与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调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积极推荐本行业领域优秀个体工商户,结合部门职能出台更加符合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在金融支持、创业就业、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和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的优势,做好政策宣传普及、专项调查研究、实施效果评估、推动党的建设等工作,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工作影响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在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推荐、认定、入库等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做好信息公示和异议处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在分类入库、年度审核和扶持政策兑现过程中,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摊派和索要财物。能够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和数据,不得要求个体工商户另行提供,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申报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多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个体工商户准确理解、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和支持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参与度。通过表彰、授牌、推介等多种方式扩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有效带动更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加强帮扶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鼓励个体户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要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对分型分类结果的异议和申诉,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